PSC典型案例:首艘外轮因压载水管理缺陷被滞留

发布时间:2019-05-16 15:34:10 访问次数: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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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典型案例:首艘外轮因压载水管理缺陷被滞留

压载水管理公约于2019年1月22日对中国生效,蓝盾安检工作室于1月30日对某艘外籍集装箱船舶实施PSC检查,发现数个违反压载水管理公约的缺陷,该轮被滞留。这也是压载水管理公约对中国生效后,我国因压载水管理缺陷滞留的首艘外轮。本期推送为大家介绍一下检查情况,希望对航运公司和船员履行公约要求有所帮助。

案例介绍

1. 船舶概况

该轮建造于2017年10月30日,总吨超过14万,2018年8月下水营运,无历史检查记录,为检查优先级为PI的高风险船舶

该轮原来挂香港旗,后改挂非洲位于印度洋上某个岛国的国旗,船级社和船名也都进行了更改。

该轮建造日期处于压载水管理公约生效之后,安装了压载水管理系统,压载水管理符合证明也显示该轮是通过处理压载水来满足公约D-2标准的新船


2.检查情况

PSCO检查压载水管理计划时发现,该计划未经船舶当前船旗国或船级社批准。直至检查近结束时,船长才提供一份经该轮当前船级社于2019年1月18日临时认可的压载水管理计划,但计划中船舶明细的船名和船旗未更新,计划的流转无任何记录,船长承认该计划未在涉及压载水管理的船员中流转和签名。据了解,该轮共持有5部压载水管理计划,仅1部得到该轮当前船级社的认可,且相关信息未更新。

检查该轮压载水记录簿时,PSCO发现该记录簿格式不符合压载水管理公约要求,且记录也不符合要求,如记录时未使用项目代码,港外吸入压载水时水深未记录,压载水容积单位使用吨而非立方米等。而且,如下图所示,该轮2018年10月28日,11月8日分别对5SWBT(P)和5SWBT(S),1WBT内的压载水进行了置换,未处理。该轮为新船,应按照公约D-2标准处理压载水,不应再置换压载水。

此外,根据压载水记录簿记录以及大副陈述,该轮自投入营运以来,多次排放未经处理的压载水。问其原因,大副称据其理解,该轮排放压载水的地点为公海,不需要处理即可排放。以下两图为1月的排放记录,可以看出,部分排放的压载水经过了处理,大部分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

PSCO通过ECIDS核实该轮排放压载水地点,发现近期排放压载水的地点大都位于我国专属经济区内,最近一次排放点距我国领海基线不足18海里,排放地点既非公海,也不属于压载水管理公约第A-3条规定的例外情况。


PSCO检查该轮压载水管理系统及操作说明,发现该轮吸入和排放压载水都需要经过系统处理,说明该轮关于压载水的操作也不符合说明书要求。


PSCO抽取了5DB(P)和(S)两个压载舱的压载和排放情况进行核实,压载水记录簿显示:

2018年8月11日,该轮5DB(P)和(S)在韩国水域装载压载水,装载时未经处理,装载后P和S舱的压载水容量分别为1071和1000吨。

2018年10月24日,该轮在COLOMBO港排放经处理压载水,但排放前5DB(P)和(S)舱内压载水的容量分别为659和666吨,与8月11日的记录不一致,排放后,两个舱剩余压载水各为98和110吨。

12月14日,该轮在天津对这两个舱压载,但压载前的这两个舱内压载水容量分别为21和28吨,与10月24日记录的剩余的压载水容量也不一致。

2019年1月28日,该轮在山东水域排放未经处理的5DB(P)和(S)压载水,排放后的容量分别为67和71吨。

船长和大副都无法解释为何上述两舱记录前后不一致的问题,也承认排放了部分未经处理的压载水、包括混合压载水。

鉴于该轮在压载水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PSCO将压载水管理计划和记录簿存在的问题记录为一般缺陷,将该轮在压载水管理系统工况良好的情况下,多次排放未经处理的压载水记录为滞留缺陷,且上述缺陷反映该轮压载水管理与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不符,开具体系滞留缺陷,要求实施附加审核。这也是压载水管理公约对中国生效后,中国PSCO因压载水管理缺陷滞留的首艘外轮。

3. 后续处置

该轮被滞留后,验船师登轮,更新了压载水管理计划,更改了压载水记录簿格式,对相关船员进行了压载水管理公约相关要求和压载水管理系统操作的培训,同时针对体系滞留缺陷涉及的方面进行附加审核。复查合格后,船舶于1月31日解除滞留。

,压载水管理公约对中国生效后


压载水管理公约对中国生效已一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里,东京备忘录关于船舶压载水管理的检查是什么样的状况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一般缺陷

2019年1月22日至2月21日,东京备忘录相关成员共开具涉及压载水管理的缺陷154项,与去年同期121项相比,增加了27%,主要原因是压载水管理公约对中国生效后,带来了检查数量以及缺陷数量的增加。

2.滞留缺陷

2019年1月22日至2月21日,东京备忘录相关成员共开具压载水管理的滞留缺陷1项,就是上述案例中的滞留缺陷。去年同期滞留缺陷。

3.缺陷类别

从一般缺陷来说,最多的还是压载水记录簿,其次为压载水管理计划,船员培训和熟悉、压载水置换等,与蓝盾安检工作室以前的推送基本一致。

,相关建议


针对本推送案例中的缺陷,小编对船舶压载水管理的相关建议如下:

1.压载水记录簿

压载水管理公约生效以来,关于压载水记录簿的缺陷是最多的。案例中压载水记录簿格式不符合要求,记录存在多个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某些舱的压载水容积的记录不连续,船员又无法说清楚减少的压载水的去向。关于压载水记录簿的格式和记录,公约有明确要求。但当前船舶所持的压载水记录簿格式五花八门,大都是来自公司体系文件,与公约要求不一致,导致船员记录也存在不少问题。建议公司采用压载水管理公约附录II的格式,责任船员按照公约要求记录,各个舱的记录保持连续,可以避免出现这方面的缺陷。

压载水记录簿格式

2.压载水管理计划

上述案例中压载水管理计划存在缺陷的原因是船舶更换船旗、船级社和船名,船级社对计划中涉及的内容未更新所致;船舶存在多本计划,仅一本被船级社认可,船舶开始提供的是未经认可的版本,后来才提供经认可的版本,说明船舶在文书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关于计划的流转、船员培训和熟悉也没实施。建议船舶更改相关信息后,压载管理计划涉及的内容也及时更新;安排专人保管计划,检查时能及时提供;对计划涉及的船员,应做好计划的流转、培训和熟悉,并做好记录。

3.压载水管理系统

目前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投入营运的新船越来越多,对于新船,应通过系统处理压载水,而不应再置换压载水,或排放未经处理的压载水。紧急情况下,如压载水管理系统发生故障,压载水吸入或排放可直接旁通,不需经过处理系统,但应在压载水记录簿中做好记录。

关于压载水管理公约PSC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见工作室论文“压载水管理公约PSC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