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航行安全须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11:59:28 访问次数:26791.渔船航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驾驶、轮机、通讯等各岗位人员应配备齐全;
2)船体及各种设备应保养、维修并经过专业检验,达到适航状态。安全、消防、救生设备、应急器材配套齐全无损坏;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证书必须齐全有效。
2.渔业船员在航行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船员应身体健康,且经训练合格;
2)职务船员配备齐全,均须持有效职务证书;
3)150千瓦以上渔船的普通船员必须经过基本安全技能训练。
3.渔船出海前应做哪些准备?
1)准备好最新的航海(海图)资料,收听天气海况预报,掌握航行、作业海域的天气情况;
2)检查航海仪器设备,使通讯、导航、号灯、号型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船东为每位出海渔民购买保险,渔船各岗位船员配备齐全;
4)按规定办好出港签证;
5)装载合理,保持船舶稳性良好;
6)编队生产,不得单独出海。
4.渔船在航行时应注意什么?
1)渔船航行时必须派专人值班瞭望,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交接班应履行交接手续;
2)渔船不得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不得在禁航区航行;
3)航行作业应避开商船习惯航路;
4)应按规定正确显示号灯、号型,按规定鸣放声号,准确表明自己船舶的动态;
5)必须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5.航行于事故多发水域应注意什么?
船长必须亲自值班,并安排人员加强瞭望,准确测定船位,要根据当时的风力、风向、浪高和流向等情况,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航速。
6.雾中航行应注意哪些事项?
1)开启雷达,使用安全航速,增派瞭望人员;
2)当对本船船位无把握或有疑问时,应选择在就近抛锚;
3)根据船舶动态鸣放相应的声号,并显示号灯、号型;
4)保持安静,以便收听他船雾中声号和甚高频无线电话;
5)运用良好的航海技术极其谨慎地驾驶;
6)必要时,船长应下令关闭全部或部分水密门、窗;
7)雾航期间,驾驶、轮机等职务船员均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
(石狮日报、王国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