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渔船船位监控指挥管理系统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11-06-07 13:24:39 访问次数: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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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11日,南海海区渔业船舶搜救研讨会在海口召开。会议由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主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翟久刚主任、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彭晓华副主任在会上做情况通报,海南海事局杨盘生局长致欢迎辞,来自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海上搜救中心),以及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浙江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大连、广西渔政渔港监督局的代表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列举了大量案件,对渔船海上搜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就渔船海上搜救通信不畅,报警不及时,渔船技术状况差,从业人员专业水准不高,渔业船舶从事非渔作业,以及渔民的法律意识较差,一些固有意识影响救助工作等进行了广泛的交流,重点就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与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以及各地海上搜救中心与当地渔政渔监部门如何加强协调、沟通,建立渔船救助评估体系和渔船安全生产监控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如何改善和完善渔船与救助船舶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手段,整顿渔船从事非渔业工作,以及关注渔船越界捕捞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广泛共识。

交通部海事局刘功臣常务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指出,安全生产关系着经济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海上搜救工作是整个安全链中的最后一环,是避免事故发生、保障人命财产损失的最后防线,各部门要继续深入研究,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搜救行动的协调能力,特别是各搜救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交流和沟通,互通信息,加强省(区)际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到救助反应迅速、组织协调有力,行动有序、信息畅通、指令执行到位,进一步提高搜救成效。

针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海上救助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刘局长强调指出,要坚持“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海上搜救工作原则,积极发展专业救助力量,组织协调渔业、公安武警和军方等辅助救助力量,引导和鼓励社会救助力量,积极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海上搜救工作。

刘局长强调指出,海上搜救中心是代表政府履行搜救职责的机构,各成员单位在搜救行动中要相互配合,服从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同时搜救中心在协调搜救行动中要合理利用资源,进一步提高搜救成效,减少救助成本。

刘局长在讲话中还对搜救立法建设、搜救经费保障、完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中越签署海上搜救合作协定等作了说明,同时建议渔业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渔船船主和渔民对海上搜救工作的认识,增强渔民的自救和互救意识与能力;一方面要研究解决渔船与海上搜救部门的通讯问题,建立渔业岸基电台24小时值守接警机制,渔政执法船配备一定的救助设备,渔船配备必需的救生、消防器材,远海作业渔船结队作业等等。

刘局长在讲话中希望交通和农业两个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0月11日上午,海南省政府陈国舜副秘书长专程到会,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同时代表海南省政府感谢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长期以来对海南海区海上救助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将全力支持各项海上救助工作,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